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8-06-06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用电及居民用电负荷骤增,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充分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缓解当前供电压力,确保广大居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用电,保障经济建设稳步发展,结合创建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我们特向全市各行各业及广大市民提出进一步开展节约用电活动的倡议:

一、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用电活动

1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廉政、效能、服务”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带头做好节约用电的表率:严格遵守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自然光,减少使用照明灯具,及时关停空调、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2各工业企业要结合全市“企业节电”活动,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节电规划,做好能耗管理、大力推广应用节电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约用电合理化建议活动;严格执行错峰用电安排,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减轻电网高峰压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各商业用电户要响应全市“绿色照明”活动的要求,尽快制订科学、合理的节电措施和方案,做好减容错峰安排,积极开展各项节电宣传和节电改造活动,营造全民节电的氛围。

4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大居民,要加强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使用感应式楼梯灯等节能灯具,多用节能家电,合理控制空调温度,节约每一度电。

5、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全市绿色照明行动,加强公共场所照明管理,在晚峰期间,适当关闭非中心商业区的城市户外广告照明用电;合理控制景观照明、城市光亮工程等非生产用电;路灯主管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和落实措施,在确保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控制路灯照明时间和强度。

二、减少用电高峰期间的电力消耗

在我市用电高峰期内(即每天9时~1130分、14时~17时、18时~23时三个时段),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酒楼、宾馆等场所,尽量不要使用或减少使用各类耗能较大的用电设备,减少20%30%的空调负荷(夏季要求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

三、加强青少年节约用电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运用广播、橱窗、黑板报、校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以节约用电为主题的团、少先队、班会活动,推动我市开展全民节约用电活动。

四、加强媒体宣传力度

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络等形式,开办节约用电专题栏目,播放、刊登节约用电公益广告,大力普及节约用电常识,营造节约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倡议发起单位: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文广电、环保局、旅游局、规划局、公用事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佛山传媒集团、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市节能协会、科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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